一直来以来,鄂尔多斯格外的重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深度开展节水控水,以水资源的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的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制度体系更健全。先后印发《鄂尔多斯市地下水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鄂尔多斯市行业用水定额细则》《鄂尔多斯市用水总量控制及定额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全市集中开采区水位与水量双控方案》《鄂尔多斯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鄂尔多斯市矿井疏干水和再生水综合利用方案及分年度方案》《鄂尔多斯市节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目前正在编制《鄂尔多斯市节约用水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为深入推动和落实《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我市配套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方案》。
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对全市工业、生活和服务业取用地表水和再生水年许可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取用地下水和疏干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全部安装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同时严格落实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全方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将节水评价内容新增到取水许可审批工作中,使节水工作贯穿于取用水全过程。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逐步的提升。目前我市已将煤矿疏干水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纳入到日常水资源管理范畴,非常规水已成为全市主要工业供水水源之一,煤矿疏干水利用方面,全市已建成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6处,日解决能力29万立方米,2021年全市煤矿疏干水排水量1.59亿立方米,回用量1.46亿立方米,疏干水利用率从2015的79%提高至2021年的92%;再生水利用方面,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5座,日解决能力52万立方米,2021年全市中水产水量9025万立方米,回用量7805万立方米,回用率达到86%。
节水优先工作更加深入。2008年我市被列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2013年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目前,全市5个旗区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节水优先理念已融入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中。农业方面,目前正在开展农业灌溉及农牧民取水(地下水)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以嘎查村为单位完善取水许可手续,同时正在开展“以电折水”工作,机电井的取水量将通过以电折水的方式实现计量;工业方面,全力支持带领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淘汰粗放用水工艺,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品水耗,强化企业自身再生水循环回收利用。2022年我市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目前正在申报自治区级节水标杆企业和国家水效领跑者。